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出院后医保不给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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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1-16 |
| 咨询内容 | 姓名:郭文霞 身份证号:410823198905270162 手机号:13137176372 本人于2023年12月27号在焦作人民医院入院,2024年1月7号出院。 至今无法使用医保结算出院。 焦作人民医院和焦作医保中心都表示自己没有问题。 本人于2023年11月份缴费居民医保,12月缴费职工医保。现在两个医保都无法使用。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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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1-16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人社局的业务范围。关于医保的问题您可以咨询医保中心。医保中心电话:(0391)8826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