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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孟州市区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广告太多影响市容,与食品一起摆放不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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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12-04 |
咨询内容 | 孟州市区大街上有很多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的广告,广告中存在很多虚假、夸大的宣传,很多商店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摆放展示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存在以下问题: 1、广告上一直在强调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全国销量领先,有什么证据和数据可以证明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的销量全国领先呢?不能仅凭口味王一己之言,没有真实的数据进行佐证,就说自己产品销量领先,这是不是属于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公司夸大宣传呢? 2、“和成天下”槟榔的宣传语是“海南嫩青果,味美更耐嚼”,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所有槟榔的果子是来自海南呢?难道里边就没有掺杂其他地方的槟榔果子吗?这属于误导欺骗消费者。 3、槟榔属于一级致癌物,国家广电总局下令不允许槟榔打广告,为什么孟州市区遍地都是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的广告呢?这不仅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且影响城市容貌,不利于我们城市的健康发展。 4、孟州市区很多商店将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同食品摆放在一起。槟榔不属于食品,为什么要放在食品店销售呢?而且还和食品摆放一起呢?这是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5、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广告中说“销量全国领先”,既然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的销量那么高,那么他们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缴税呢?据说孟州市区市场口味王槟榔(和成天下槟榔)月销量应该在100万以上,那么该地区负责公司有没有全部缴税?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呢? 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一一进行核查。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焦作市孟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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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12-09 |
回复内容 | 您好,孟州市市场监管局答复如下: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即开展了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如下:1.广告语上宣传有“全国高端销量领先”下标示有数据来源:由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提供有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销量证明。2.该产品的外包装生产企业为海南口味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地为海南万宁。3.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但暂无禁止投放线下广告的相关政策。4.对检查中发现将槟榔与食品摆放在一起销售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均及时提醒商户分类摆放销售。 税务局答复如下:您好,关于孟州市口味王槟榔是否存在偷漏税情况,经过调查核实,该槟榔由孟州市乐享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推广销售,以商铺代销为主,通过调查发现该纳税人存在少计收入风险,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您有其他疑问或诉求,请联系0391-8396660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