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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北那村出现黑恶势力苗头,抢夺强拿硬要私人财物,谷旦镇派出所不立案、不处置,请上级公安局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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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04-18 |
咨询内容 | 我是孟州市谷旦镇北那村村民徐春霞,孟州市谷旦镇北那村村民王辉辉2024年3月20日非法抢走我的手机,寻衅滋事。 诉求: 1.请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夺取手机的村民王辉辉给予处罚; 2.请公安机关查明王辉辉所说的“六组代表”成员身份以及组织性质,铁腕扫黑除恶、还老百姓一片净土蓝天! 事实与理由: 因我家在维护自身权益,向相关部门争取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的过程中,遭到了孟州市谷旦镇北那村村支书郑支雷的不当对待,造谣、污蔑我举报北那村非法卖土,2024年3月20日我夫妇程黎明、徐春霞二人到六组取土现场,找郑支雷以及他所说的见证人“老王”,想请他们澄清不是我夫妇举报的非法卖土。徐春霞和对方交涉,程黎明为防止意外在旁用手机录像,交涉谈话过程中,北那村村民王辉辉不知从何处突然出现抢走手机,向其索要拒不归还,骑电动车扬长而去。随即110报警,谷旦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王辉辉二三十分钟才出现,推说手机给大队了拒不归还手机,最后在郑支雷授意下才叫人“取回”手机,交民警归还。 在民警要带王辉辉到派出所时,村支书郑支雷还质问民警“怎么还吧王辉带走了?”、“早点让他回来!”(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应该有记录),从上述对话中可以看出北那村支书郑支雷与谷旦镇派出所关系非同一般,抢夺手机就是郑支雷指使的。非法抢夺、强拿硬要还有理了! 事后谷旦派出所却说是所谓的“六队代表”派王辉辉看场子、阻止拍照,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不予立案处理。 1.王辉辉抢走我的手机合法吗? 2.农田公共场合给自己家人拍视频为何不允许? 3.所谓的“六队代表”或者村支书郑支雷有权指派王辉辉抢夺他人财物吗? 4.王辉辉抢走我的手机为什么交给北那村郑支雷?郑支雷是机主吗? 5.作为村支书郑支雷不是机主为什么不要求王辉辉把手机归还机主? 6.王辉辉所说的“六队代表”不是正式的村民自治组织,派出所是否查实以确定其合法性? 我之前听说了所谓的“六队代表”这个神秘组织,有时对外称“六组队委”,通天彻地无所不能。据六组群众说多年前北那村六组曾开群众会推选王栓、郑兰香为六组群众代表。2023年至今村支书郑支雷一直宣称“六组无组(队)长、无组(队)委、无组(队)代表,没人干,叫谁干谁不干”。 王辉辉所说的这“六组代表”何方神圣?是如何产生的?村支书郑支雷组织成立的吗?所谓的“六组代表”竟然能够组织在基本农田非法取土、售卖土地,他们甚至还组织一些彪悍的、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在非法取土的现场充当保护者,以防止公众在公共农田里拍照。他们甚至进一步采取拦截、恐吓和限制公众在公共场所的行动自由。这不禁让人质疑,“六组代表”似乎就是为了协助郑支雷进行各种非法活动而存在的。 孟州市扫黑除恶宣传中重点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有: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它侵吞六组农田非法取土,“出警执法”抢夺群众手机、阻止群众拍照,已经具备上述黑恶势力特征。 “朝阳群众”以其积极参与破获多起明星吸毒等重大案件而闻名,他们始终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弘扬社会正义。然而,这个所谓的“六组代表”却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群众作对,甚至与法律法规展开对抗。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社会秩序和法律的挑战,值得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和警惕。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王辉辉非法抢夺我手机,企图查看、删除我手机中的图片、视频等文件,已经达到“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王辉辉非法抢夺、强拿硬要私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以及《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法律条款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抢夺和强行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请公安机关依法对王辉辉等人的非法行为立案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焦作市孟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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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04-22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公安局已指令专人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