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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小区充电桩安装问题
提交时间 2024-09-29
咨询内容 国家省市大力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鼓励拥有专用固定车位的居民自建自管充电设施,物业服务、电力部门不得以电力容量等理由拒绝安装私用充电设施。 孟州市获得电力专项行动中也明确说明:强化物业管理单位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对申请方提出的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申请,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及时提供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无相关部门书面认定意见,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 我在订车前2024年9月18日咨询唐人御园小区物业,小区物业告知可以安装充电桩,并开具了车位证明,然后联系电力公司,电力公司说:车位证明只能证明车位是你的,需要物业允许才行。唐人豫园小区物业嘴上说允许你安装,但就是不开具,允许安装充电桩证明,让找电力部门,电力公司说没有证明安装不了,这不是进入了死胡同。肯请政府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帮助老百姓解决身边事。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焦作市孟州市
回复时间 2024-10-10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唐人御园项目自2015年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全面进入开发阶段,在当时规划设计中并未要求配套建设地下室新能源充电桩,因此在项目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小区未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接线端口。我局向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咨询,由于该小区业主已陆续入住,小区电力系统在设计时未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荷载,现有电力系统无法承受大量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的负荷,地下室暂无法安装充电桩综上所述,为缓解四轮电动车充电压力,近期我局将会同城管、电力、办事处等部门,就能否在小区外地面上建四轮充电设施进行商议,尽快给小区业主充电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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