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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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12-23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本人父母现在单位人事为员工办理退休档案经查询,档案中年龄第一张表(团员登记表)为1969年,但是在后续的乱七八糟的书写登记表中有1967年的,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文件第五条,“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之前所有的老员工都是按照该文件办理,目前未见到最新文件。现咨询领导,应该按照哪一年计算退休呢?如果没有其他红头文件的话,是按照国家文件为准还是省市文件为准,还是需要上诉进行法律判决。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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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12-25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其提及的豫人社养老【2013】43号文件不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向您解释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生日期认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