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武陟县新中医院违反劳动法 |
|---|---|
| 提交时间 | 2024-06-15 |
| 咨询内容 | 武陟县新中医院6月份发起内部通知,告知所有工作人员取消6月份所有休息和调休。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回复时间 | 2024-06-17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经武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核实,武陟县中医院在端午假期过后,按照上级迎检要求需准备相关资料,时间紧、任务重,且需要各相关行政职能科室密切配合,导致行政工作临时性增加。武陟县中医院办公室根据迎检工作安排,临时通知院行政办公人员暂停星期天休息,加班准备资料,并没有通知全院取消6月份所有休息和调休。各相关临床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医护人员轮流上班、值班和下夜班调休,保证科室每天都有医护人员在岗,满足门诊、住院患者的就医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