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社保、医保欠缴情况
提交时间 2023-09-22
咨询内容 本人于2016年8月1日-2018年4月1日在焦作洹河纳米光电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任出纳岗位,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因该公司自2018年2月因资金链断裂,一直拖欠员工工资,社保、医保费用均未缴纳。本人于2018年4月1日离职,离职时社保、医保均处于欠缴状态,账户无法终止封存,一直持续到现在,对本人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现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解决清算社保、医保欠缴情况,终止本人在焦作洹河纳米光电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社保、医保账户。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09-2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应的社保欠缴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保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因此,建议向税务部门咨询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