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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求助局领导--劳动仲裁外省拖欠工资企业 证据充足 在咱们焦作真的就不能受理吗?
提交时间 2024-04-30
咨询内容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 我叫吴超飞,现居住解放区太行西路赛纳溪谷小区,于2024年4月28日到焦作市解放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拖欠近一年工资及垫付差旅费用事宜。 解放区劳动仲裁委相关人员给予说法:“是外地企业、为什么不去市劳动仲裁/山阳区”等各种理由,说不好接收受理,现只是让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资料放那里,并未给予任何回执或书面接收文件。 [由于所做工作属于销售性质,需全省出差,面临同样拖欠工资其他省份的同事也已在所在地申请了劳动仲裁,均已受理。例:安徽六安市、广东广州市] 由于拖欠企业路途折返较远与2023年至今已与企业所在地牡丹江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很多次,都一直迟迟没有结果,所以向焦作市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劳动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劳动仲裁相关文件规定: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仲裁委要求,已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拖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黑龙江红星、社保代缴企业-河南一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公司所在地解放区])、焦作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黑龙江红星相关工作证据目录等材料,社保地、工作打卡地均在焦作解放区并有记录凭证,证据充足。 还是充份相信咱们焦作市人社局有能力帮我解决此次劳动争议问题的。 望局领导明查、协助解决,万分感谢 不胜感激!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5-0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解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4月28日,您到解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咨询与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政策解释,并将您所提交的材料收下。4月29日,您重新递交仲裁申请书,增加第二被申请人河南一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按照仲裁办案规则对您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5月6日通知您前来领取受理文书,同时,被申请人河南一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已领取应诉通知书,并将应诉通知书邮寄被申请人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下一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做好仲裁工作。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0391-291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