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档案管理费到底还用不用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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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3-11 |
| 咨询内容 | 我叫岳小菊,于2018年10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档案存放在焦作市惠民人力资源市场。2024年2月18日上午9:59分惠民人力资源市场(电话:3681168)一位女姓工作人员通知我缴纳退休以来所欠的档案管理费,并说若退休当初选择一次性缴费500元,终身就不用再缴费了。可当初我没有选择这种模式,现在我必须将前面几年的管理费补齐之后,还可以选择一次性缴500元,以后就不用缴费了。 接电话时正忙于其他事,没太在意。当我想起来去补缴时,感觉好像档案管理费早就取消了。于是咨询了咱们人社局的多个电话,拔打了12333热线电话,但都未能获得准确的政策方面的信息。遍查网络,找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不知道我从网络上获取的信息是否准确可靠,到底档案管理费还用不用补缴。如果不用缴纳,那么惠民人力资源市场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问过同在这里存放档案的其他同事,有的人说缴了。很迷茫。麻烦领导给个准确的说法。为盼!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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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3-12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已电话向您进行政策解释。另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解放区人社部门业务咨询电话:0391-2905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