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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为什么只有市辖区内学校、医院和各类企业就业才能申领补贴?
提交时间 2024-02-28
咨询内容 为什么只有市辖区内学校、医院和各类企业就业才能申领补贴?是否有政策依据? 这对于考取焦作市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大学生极不公平!本来待遇就一般,回到家乡工作还要被区别对待?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2-29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人才引育工作办法>等18个人才政策的通知》(焦办〔2023〕9号)中《焦作市青年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和范围

(一)毕业三年内来(留)焦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二)在我市辖区内学校、医院和各类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或在我市自主创业(暂未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按灵活就业的青年人才,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

(三)申领时限为毕业三年内,超过三年没有申请的不再受理申报。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至用人单位所在辖区人才交流中心窗口申请人才补贴,人才服务咨询电话:0391-211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