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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中共孟州市委办公室张成伟为己谋私
提交时间 2023-01-31
咨询内容 现有中共孟州市委办公室张成伟(身份证:410826198010071014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明明有工作有薪资,却恶意拖欠国家金融机构欠款不还,是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功德的行为。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第四十条相关规定,都是与生活作风有关系,如果任其这种行为持续发展,可能就会造成国家不良资产增加,扰乱金融秩序。违反国家建立诚信社会的宗旨,该员工的行为也是在破坏国家公职单位以及工作人员的形象。 针对公职人员,国家也有“三停五不”的政策,即(停岗、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家金融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清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金融机构资金的工作,优化国家单位社会信用环境,树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营造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金融生态环境。 希望贵局接到信访件后,对其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逾期不还可能产生的法纪责任。希望张成伟同志尽快还款,同时希望贵局督促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焦作市孟州市
回复时间 2023-02-03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后,孟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展调查。张某伟,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1月入职孟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借调至孟州市市委办公室,2019年7月到孟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期间其身份均为科员。如果张某伟与您或金融机构之间确实存在借贷问题,应属个人经济纠纷,系个人行为,建议您通过法院进行起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