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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廉租房
提交时间 2024-04-15
咨询内容 领导你好,关于房管局4月11号回复我4月3号的去信,我有话要说,1我的婚姻状况材料足以说明我的婚姻状况,材料中只是缺失了部分内容,因为年代已久,再加上那过去的那些年居无定所,在频繁搬家的过程中,遗失一部分,但是首页和尾页都是完好无缺的,首页和尾页足以证明我的婚姻状况,不知道现在的领导为什么非要看中间的内容,难道想八卦吗?请求上级领导不要年年都拿材料不全这事故意找我麻烦了。2我情绪为什么激动,是因为工作人员某某茹明确的说我的材料是假的,是因为两个工作人员促到我面前和我大吵,公职人员说出的话是要负责任的,所以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我的材料是假的,否则他必须给我承认错误,是她在胡说八道,是他羞辱了我,我要求道歉,一点不过分。3不知道是我表达能力欠缺还是房管局回复人员水平太高我所不及,我再明确我的诉求,房管局那个工作人员某某茹因为她的污蔑我的语音攻击我而必须向我书面或者当面道歉。4回复中只字不提某某茹,如果领导认为我一介平民不配某某茹道歉,或者认为某某茹符合工作规定不应该道歉,就明确回复我,我另寻他径。,5领导可以去会昌派出所调去当天出警记录,了解实情。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焦作市孟州市
回复时间 2024-04-23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孟州市住建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孟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我市保障房实行动态审核管理,在年度动态审核过程中,我单位发现廉租房小区3131号租户李某霞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缺失,我单位通知其本人补充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在接到李某霞本人反映问题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4月16日我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见了李某霞本人,婚姻状况材料缺失问题已妥善解决。我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注意言行措辞,对租户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下一步,我单位将与信访人保持接触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