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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生育津贴是否计入到工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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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5-05-06 |
咨询内容 | 根据《关于工资总领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休产假,产假结束领取了焦作市生育津贴,现涉及调整职工2025年社保和公积金的参保基数,需统计个人2024年工资总收入,因此想提问,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焦作市生育津贴是否计入到工资总额?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焦作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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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5-13 |
回复内容 | 市统计局:您好,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月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1.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2.奖金,指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3.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从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4.其他工资,指单位发放给从业人员除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外的劳动报酬。以上指标解释来自《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4年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河南》根据指标解释的相关内容,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或由本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