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退休工资调整后,伤残津贴是否应该兑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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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09-19 |
| 咨询内容 | 2022年4月26日,王四新诉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修武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修武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0821民初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修武公司支付王四新伤残津贴,自2022年4月份开始,按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5%标准,按月支付,直至王四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修武公司补足差额)。2023年4月21日,王四新与修武供电协商一致,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2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2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向王四新补足调增伤残津贴每月125元。 关于王四新伤残津贴的事: 1。2023年3月份,王四新的退休工资,人社局退休工资清单显示王四新退休工资从2022年4月份开始,从1309。67增长到1357。12元,一直到现在每月都有。从法律上来说,应该不应该兑减? 3。今年7月份的王四新的退休工资每月上调77。53元,依据法院判决王四新的伤残津贴每月我们公司补齐差额,我们公司应该不应该兑减?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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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9-22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请与裁定法院结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