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焦作“十一五”课题不予承认问题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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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12-09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孟州市大定办事处中心学校的一名教师,在2024年12月7日、8日进行的孟州市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过程中,我的焦作市教育局“十一五”《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研究》课题,评委会不予承认。当时的课题结题历时两天,是以会议结题的形式进行的,含金量比其他老师的挂靠课题更有难度和挑战性,就因为不是科研部门组织的课题把我否定,让我难以接受。请你们过问一下此事。感激不尽。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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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12-13 |
| 回复内容 | 老师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收悉。
经了解,《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第二十八条规定:教科研课题是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和研究的教育教研部门规范组织鉴定的常规年度一般课题。你提供的课题不符合该规定精神,孟州市中评会专家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的评判并无不妥,请你结合标准精神准备相关材料。感谢你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