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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居民区小院进行私自加高改造施工严重扰民,吊车在居民区施工未采取安全施工措施,吊车进出严重破坏小区
提交时间 2022-04-13
咨询内容 1.施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灰尘、严重环保问题未采取施工环保措施。2.大型机械施工未采取安全施工措施,严重影响小区内业主安全问题。3.小区内道路已经被损坏,小区内下水道井盖已经吊车压坏,到处坑坑洼洼,面临下一步排水堵塞。4.前排八户全部升三层,施工是否告知街道办或者相关部门,手续是否齐全,时间较长是否合理。 以上是我们小区内业主需要解决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助处理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焦作市温县
回复时间 2022-04-22
回复内容

你好,经温泉街道调查,四户居民因房屋常年失修,房顶多处漏雨,故在房顶之上进行加高修缮,但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根据《温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原址翻建、改建、扩建的按照新建住房程序进行审批和监管。该街道办执法队已责令四处建房立即停工,并到社区和街道办补办建房手续。针对吊车进出严重破坏小区道路等问题,将由社区出面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