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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焦作中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公共营养师技能证书报考相关费用)
提交时间 2024-07-07
咨询内容 2023.9.19我在小红书关注到该公司发布的公共营养师技能证书报考的信息,对方添加微信后,我们开始微信沟通报名公共营养师等级技能证书报考相关内容,对方说11、12月可以报名四级考试,证书由人社局颁发,我想着时间合适,于是签订了合同;2023.10.17我看到广西卫职培鉴中心发布了公共营养师三级的考试报名通知,2023.10.28我主动咨询对方是否已经帮报名,对方回复四级的报名通知未出来;2024.3.31上午我再次询问什么时候可以报名,对方回复周一帮我问问教务老师,2024.4.1下午我再次主动询问是否有消息,对方才回复暂未通知具体时间,预计这个月会安排考试;2024.5.31我又一次主动询问是否有合适的时间考试,对方回复可以考,并没有告知我是否政策有变或有其他原因。2024.6.7我提出退款并终止合同,对方表明只能退还合同上说明的400报名费,2080无法退还,我提出异议,对方至今未回复。该培训学校全程未尽告知义务。 (以上信息均属实,如有需要可提供证明材料。我已向12325投诉,反馈结果为向人社局投诉,由于找不到其他投诉入口,故选择了局长信箱,希望贵局能够给予切实性的帮助,衷心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7-09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关于您的问题,山阳区人社局在79日与焦作中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您进行情况了解,并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焦作中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返还您2050元,您表示同意该调解方案。目前2050元已依据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