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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投资集团强行拆迁钢厂四层楼是政府行为吗?
提交时间 2016-12-13
咨询内容 我们是原钢厂四层楼房租赁户,是和新东方学校签订的租赁合同,近期投资集团通知强拆,并于本月20要停水停电,这么短时间拆迁是政府行为吗,我们有合同,如果强拆我们就向市政府请愿。请财政局领导给个说法。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焦作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 2020-07-21
回复内容 此房拆迁与财政局没有关系,也不在财政局职责范围之内。